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结合武汉市城乡建设领域实际工作,促进武汉市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公开开展第五届武汉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委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与城乡建设相关的行业管理、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长期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消防工程、岩土工程、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安全生产、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地下管线与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研究的技术专家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条件
(一)专业委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办事客观公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综合知识积累,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复合型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限制。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退休人员,应经其退休前的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接受: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五年内未参与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管理和理论研究等工作的(以相关成果签字为准);
3.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市建设科技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有代表性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或理论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重要奖项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武汉市建设科技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二)委员可自愿选择申请专业委类别,只能八选一。
(三)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
(四)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武汉市建设科技委办公室。鉴于疫情,线上可将申请表(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及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641592130@qq.com。
我办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对申请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专业委委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长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
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方式:027-85799984
附件:武汉市建设科技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