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规定和放管服改革及“—网通办”相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经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

二、网上申报程序

(一)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平台已开启网上受理认定,经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事项中,点击“在线申请”,提交电子申报材料(流程详见附件)。

(二)2021年度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再接受纸质申请。申报主体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由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认定。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11月30日24时,逾期平台不再受理。区财政、税务部门在申报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联合发布认定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具体申报资料按照《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鄂财税发【2018】21号)第四条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其中申请报告可不提供,申请表格须加盖公章。

(二)申报资料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界面均有参考式样,为保证文本规范性,请申报单位下载空表按样填写完毕后连同申报资料扫描为PDF格式一并上传。

(三)税务机关应做好政策宣传和网上申报辅导工作,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时反馈网上申报受理信息,指导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按期顺利申报。

联系电话∶

区财政局法规税政科 027—83226286

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027—83398375

东西湖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区级—纳税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