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8]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商务领域企业复商复市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武商务[2020]6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我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申报2020年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支持范围: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8]7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商务领域企业复商复市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2.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项目申报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3月5日。
4.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向市商务局会展处报送《通知》规定的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初审通过后,再提交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统一用 A4纸规格装订成册。逾期未提出项目申请或未按要求递交材料的单位,视同自动放弃项目申报。
受理单位:武汉市商务局会展处
受理电话:027-8221059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受理邮箱:394020894@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
武汉市商务局会展处
2021年2月3日